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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拜天所赐,大学时期我虽然是个穷学生,却住在全台北市最高级的别墅区。

那五层楼的老旧房舍仅只是普普通通租赁给学生居住的鸟笼格局,但坐拥满山樱红与镇日的徐徐山风,实在让我爱极了这陪伴我四年的温馨小窝。

因为怕弄丢,当时我额外复制了一份钥匙,一大一小,大枝是楼下铁门的,小枝是房间门的,我将它们跟我的汽车钥匙串在一块,随身携带,一直到大学毕业后都带在身上,并没有还给房东。

转眼间毕业已经一个多月,我一如许多社会新鲜人一般,把原本的木村拓哉长发剪成西装头,把T恤牛仔裤换成衬衫、西裤,胡渣净了,颓痞气息也没了,每天东奔西跑尽忙些求职面试与毛遂自荐的无聊玩意。

可是忙了大半个月,工作依旧没有着落,难道是我眼高手低,还是大环境的不景气一至于斯,每天在车阵与人堆中穿梭,我开始怀念起大学时代那小窝所带给我的悠闲、顺遂与种种好运道。

我一直有回小窝造访的冲动,尤其是每次面试落空钻入老旧二手汽车时,那扑面而来的炙热暑气总让我不禁回想起无数个夏日我打着赤膊躺在小窝,慵懒地吹着凉爽山风的美好辰光。

渐渐的我以为我的好运道是遗落在小窝中忘了带出来。

然后有一次我在面试过后同样得到「静候通知」的结果,我沮丧的开车经过士林,不知不觉回到小窝楼下,我以为应该进去找找遗落的运气,于是拿出钥匙试试,没想到熟悉的门锁一如往常应声而开。

我蹑手蹑脚走回小窝,很幸运的,房间依旧保持我搬离时的状态,床上发黄的薄被完好不动的卷成麻花,地板上两团烟蒂也没有清理干净。

我很庆幸房东还未及时把房间出租,于是在走廊觅了支扫把将地板的粉尘清理干净,也找了块毛巾将弹簧床垫抹拭一遍。最后我到附近的7-11买了份报纸和两罐台湾啤酒。那个下午我就在小窝里洗澡、看报纸、喝啤酒,还吹了一个多小时的凉爽山风。

人跟环境一定具有某种奇妙的相生相克,像是一只开屏的孔雀,把它丢在动物园总是病恹恹的要死不活,真放回山林中,却又精神抖擞的五色斑斓。也像一只乌龟,总往理想的气场游走,气场稍差它连头也舍不得伸出。

而小窝便是我的福天福地。

那天我看着报纸的求职栏打了两通**,第二通是一家大型租赁公司应征业务员,当我清楚说出我是社会新鲜人,没有丝毫工作经验时,他只问了我两个问题,是不是商业科系毕业?以及会不会喝酒?当时我还正灌着啤酒哩!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二话不说,**那头要我第二天立刻带着履历上班报到。

我似乎在小窝里洗除了霉气,带着满心雀跃,我离开小窝,开始上班族的忙碌生涯。

由于做的是放款业务,我必须周旋在许多中小企业经理人之间,搜集信用资料并了解客户公司的营运状况。因为手握放款的生杀大权,他们对我无不竭尽所能的百般逢迎,粉味、酒摊无所不用其极,于是进公司的二个礼拜后,我已经摆脱不了每天中午开始的美酒笙歌日子。

浸染在酒精与铜臭的变调生活里,我依旧渴望心灵的宁谧,于是小窝成为我忙里偷闲的一个避风港,每一天疲累的交际应酬空档,一有可能,我就驱车躲到山底的阒静小窝里,洗去一身汗垢、喝沁凉的啤酒、然后躺在弹簧床上看烟尘笼罩的大台北市。

我总是偷偷摸摸的在午后二、三点钟过去,趁着街口无人,掏出钥匙打开铁门,然后猫咪一般溜进房里。我知道同一层楼里住的多半是上班族与学生,在这过午光景,他们不是在山上挥汗上课就是在办公室里吹着冷气,所以我不虞有被发现的可能。

只有几次我在屋前遇见房东,但也许是我头发短了,人也光彩些,她并没认出是我,我装做陌生人走过她身前,然后一直走进街尾的7-11。

拥有一个隐密空间对我来说,似乎适度调解了我绷紧的神经,在小窝里,我会关上手机,卸除身上所有衣物,然后裸着身子,居高临下的观看喧嚣震天的大都会。那吹过身上的风是凉的、是清的,与眼前迤逦开来的变形、扭曲、灰白的现代都市丛林,一点也不同。

这样偷偷摸摸好几次都成功得逞,就在我几乎已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秘密基地时,某一个礼拜五我一如往常的打开房间门,却发现屋里头塞满了东西,空气中弥漫一股浓重的脂粉香气,我的小窝已经换了新主人,还是香喷喷的女主人。

所幸新任屋主并没有更换门锁,我大剌剌的走进去,在一件件新来乍到的橱柜、家俱、摆饰间搜寻浏览,试图了解新房客的蛛丝马迹,并思忖将来共存共荣的可能发展。

毫无疑问的,新任屋主是个年轻女人,我由门边一双双时髦的高跟鞋以及家俱的鲜嫩色调可以清楚判断。打开占据一整面墙壁的衣橱,里头尽是流行贴身的衣物,有露脐的小可爱、网状的背心、紧窄的迷你裙、低腰的窄管牛仔裤、合身套装以及一些低胸的小礼服,这更说明了新任屋主是个追随时尚的时髦上班族。

虽然是擅闯的不速之客,我依然抑制不住想了解屋主模样的欲望,我想找她的照片,于是离开衣橱我往她的书桌与抽屉间翻找。

很容易地我找着一大本相本,里头起码百来张相片,有在阳明山拍的、垦丁拍的、阿里山拍的还有国外像是奥地利又或者比利时拍的,每一张相片里的女人都是一式的身材完美、娇艳如花,及肩长发洒在粉背上,两颗小虎牙亮如白玉。

我最喜欢其中一张她穿比基尼躺在躺椅上小憩的相片,蔚蓝的池水衬着她晶莹剃透的肌肤,散发出一种完美的慵懒气息。当然我不是爱这种气息,而是爱那比基尼后呼之欲出的美好丘壑。

泳衣是要命的纯白色,角度由脚趾往前拍摄,紧贴三角地带的小尼龙布似乎溶为身体的一部分,把私处的逗人肌理忠实的展现出来。还好场景是私人泳池,要不然肯定会有众多男人为之鼻血狂流。

我如获至宝,全身血液剧烈的往下腹部移动,偷窥女人私密的刺激让我极度亢奋。然而我全身汗臭,于是我先冲过澡,然后继续搜寻这漂亮女人的物品。

我在橱柜里竭尽所能地翻箱倒柜,最后我找着她的内衣裤、亵衣、胸罩、丝袜、睡衣与衬裙,单单三角裤的材质便有棉布的、真丝的、莱卡布的、皮制的、PVC的、纱网的,数量之多、型式之广令人大开眼界,我看看时间才午后三点出头,便小心的拿了十来件用布极省、式样火辣的内裤与睡衣坐落床头。

光着身子,我将她穿着比基尼的相片摆在膝前,一边想像她全身赤裸的魅惑情景,一边逐一嗅闻手中她的贴身衣物,另一支手就老实不客气的打起手枪来。

那剥落了比基尼后该是怎样的一幅景象,是不是有一根根球曲的阴毛笼罩在一亩贲起绽开的热丘之上?热丘内是否吹送着丝丝热气并涌出春水淫浪?那清晰可辨的两团耻瓣会否随男人抽插而不断搐动?而当我连根没入小穴时那感受是否销魂蚀骨?

不知道其他男人在我这种场合是不是都会有点变态?我那时手枪打得火热,亟欲濒临崩溃边缘,而我居然穿起她的内裤--一条银色发亮的莱卡布低腰丁字裤,没错!一条女人的内裤!我穿着它,老二就从裤档边伸窜出来,发红发亮的龟头高高的指着天。

感觉狭小的裤档磨擦着我的阴囊、我的屁眼,那丝丝入扣的淫秽感觉,几乎让我昏眩过去,我不敢搓动老二,慢慢走向穿衣镜前,仔细观察镜中我的变态模样,哈!我发誓那真是我所见过最变态的男人,是我!一个穿着狭小女性丁字裤的二十二岁男子,瘦高的精赤身子就只一条银色女性内裤由生长茂密毛发的阴囊边穿入,伸缩布料伏贴地包覆在男性性征上。

想到这条内裤曾经同样紧紧贴在另一个漂亮女人的阴唇、屁眼上,沾染她日夜不断泌出的体液与爱液,我克制不住兴奋,冲回相片一股脑的把阳精喷洒在她白色比基尼上。

那一天我把所有衣物全回复定位,连同那一条沾有我体味的莱卡布低腰丁字裤。我翻看她抽屉内的证件知道她叫做林明莉,并且得知她在广告公司工作,最后我喝了她冰箱里的一罐可口可乐,躺了她床铺三十分钟,才带着那张比基尼相片大摇大摆离开。

由这天起,我开始对女朋友感到兴趣缺缺,老实讲我女朋友并不难看,娇小的身材、白净的肤色却有不小的乳房。但我总觉她欠缺某种味道-女人味,女人味就是那种只要男人一遇到立时就会竖立致敬的一种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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